圭峰历史人物·卢琦
圭峰历史人物·卢琦

 

圭峰历史人物·卢琦

2016-08-02——来源:圭峰文化研究会
 
卢琦
   卢琦(1306—1362年),字希韩,号立斋。惠安县八都德音里卢厝(今泉港区峰尾镇诚平村卢厝自然村)人。生于元大德十年(1306年),卒于元至正二十二年(1362年),享年57岁。明朝宋濂等撰写《元史•良吏传》,全国共选录十八名,福建仅二名,卢琦便是其中之一(另一:福州罗源林兴祖)。《福建通志》载元朝永春十任县尹,仅有卢琦作为良吏立传。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、《泉州府志》、《惠安县志》等典籍,均有卢琦的专条传记。
   琦少时勤奋好学,经学诗文无不认真推敲,穷究奥妙。
   卢琦随师余子贤前往浙省乡试,师半途病故。“琦不顾试期,与其友陈彦博经纪其丧以归。迨得禄,视子贤家如师在时”,情深义重。    
  至正二年,会试春闱,卢琦诗、经成绩优异,名列前茅,登陈祖仁榜进士。初授将仕郎(正八品)、浙江台州录事,因父丧丁忧没有上任。服除,改延平知事,“其在延平,案无留牍,廉之名盖自此始出”(《元故承务郎福建盐课卢君墓志铭》)。至正十二年授从仕郎(从七品)调永春尹。时永春突遭暴雨,水发山崩,田园流失,村舍倒塌,受灾者达3000余人。为疏民困,卢琦上疏请求开仓赈贷,以施赈、平粜、放贷等方式,拯救饥馑,并均平赋役,减轻钱粮税,豁免铁炉税,停止横征各种牛、苎、丝料、夫役等附征什税。另一方面,他下乡劝农,积极清理积案,使历久不结的悬案得以公允决断,并劝民众勿以细故诉讼伤农。他还修缮校舍,增加学田,延聘邑中德高望重、名声显赫的儒者当教授,经常出巡郊野,稽查四处安全,因之“阖邑明人伦,知廉耻,保信义,持忠孝…… 官曹事少,学风翕然,教化大行”,“卢永春”之名满闽粤。
  至正十四年,泉州大旱,“钟不入土,人相食”。因慕“卢永春”之名,民多扶老携幼,就食永春。卢琦极力予以解决,并“谕巨姓及浮屠(佛寺)食之,幼稚弃于道者,命以舟载之”,百姓额首称庆,道无饿殍。
  至正十六年,卢琦改授承事郎(正七品)调宁德尹,永春父老前往福建宣慰司都元帅府乞留不得,乃立庙设生祠奉祀,并请翰林林泉生撰《永春县知县卢公去思碑》,勒石于郊颂德。
  卢琦莅任宁德前夕,宁德地区盗贼猖獗,民不聊生。卢琦一到宁德,盗贼纷散,躲于深山狭谷的百姓纷纷复归故里,安居乐业。
   同年,兴化、泉州用兵,帅府以卢琦声望高,邀请他共商军事大计。他往来于二郡间,烦劳忙碌不已。
  约至正十八年、十九年之间,卢琦又擢福建行省照磨授承务郎(从六品)升行省都事转福建盐课副提举。用中书户部尙书贡公、福建行省平章政事普公荐旋升都提举(正六品)。分司海口,外商货运都得经他许可方能交易于全省。因课督供盐无误,声名远扬。时有蕃商以货得参省,胁通户部下令福建四盐场各自为市,卢琦认为该办法上亏国课,下毒亭民,拒不执行。
  至正二十二年,因大臣推荐,琦升为浙江平阳知州(正五品)。任命未至而殁,墓葬于惠安八都(今辋川镇)龟鳖山。
 
 
  卢琦文学造诣很高,为元末闽中文学四大名士之一。《泉州府志·艺文》和《惠安县志·文苑》(明·嘉靖)均载:卢琦著有《圭峰文集》十卷、《圭峰诗集》十二卷。《四库全书集部》收录《圭峰集》共上、下两卷。《惠安县志》评价其诗“出元代三十大家之上”。
  他的《游洞岭寺》被收入清张景星主编的《元诗别裁》一书,诗中的“日高花散影,风定竹无声”为一代名词。“元诗三十大家选,公诗澹远,意境绝高,出三十大家上,盖韦孟之诗也。”
 
 
卢琦著作有《圭峰集》。
注:《泉州市志》P3471。
另:《惠安县志》P1090、《圭峰文化4》P134、《泉港人物》P15、《泉港廉德故事》P41。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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