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来源:今日大冶 2015-10-19 民警卢海涵 被公安部记个人二等功 本报讯(记者 陈弘毅)近日,市公安局民警卢海涵被公安部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。这是近年来大冶首个由公安部直接记功的公安民警。 据了解,卢海涵从警已有20年,现任该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。2013年7月,卢海涵受命抽调赴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侦办公安部“1·10”案,彻查刘某旗下的四川某(集团)有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事实。卢海涵被专案组委以侦查小组负责人重任,带领专案侦查小组行程2万余公里,历时4个月,查核账簿30箱、购销合同2000份、增值税发票30万份,涉及89家公司,冻结涉案金额达300亿元,共追缴证券资金和现金1.989亿元,并将案件顺利移送起诉。由于卢海涵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,公安部予以记个人二等功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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